关于个人协议书范文锦集8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个人协议书 篇1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个人结算账户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二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
1、依法保障乙方的资金安全,并依法为乙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
2、及时、准确地办理乙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乙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当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甲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乙方的信息,均构成乙方的保密信息,甲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甲方根据中国法律或其它适用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形及双方在其他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甲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乙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甲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如有个人资料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正确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开立个人结算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开立借记卡和存折账户应预留密码。乙方收到借记卡时应当面确认借记卡(及密码信封)完整无损,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甲方根据借记卡(或存折)和密码为乙方办理业务。因密码泄露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开立个人支票户,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甲方根据签章为乙方办理业务。乙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在其开户网点办理。
第六条 乙方应定期主动与甲方核对账务。乙方发生帐务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设施核对帐务并及时向甲方发出对帐回单或确认信息。如果乙方从交易发生日起3个月内(以自然日计算)未对账户信息向甲方提出疑问,则视为对交易记录无异议。
第七条 乙方应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
1、借记卡开卡时,借记卡及其主账户将自动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2、借记卡及相勾联的活期账户均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 正在办理代发工资、消费信贷扣款、代缴费等结算业务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得销户。借记卡如有相关联的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或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不得注销。
第九条 乙方应承担因未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本协议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以上内容如发生变更,甲方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协议书 篇2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个人协议书 篇3甲方 ……此处隐藏5427个字……
二、本协议中相关名词含义
(一)联名账户。是指由2-5名(含)个人客户,为实现经营资金、家庭财产等多人共管的需要,而在银行开立的共有的个人定活期账户,以实现共管存款的目的。其账户类型为本外币活期存款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活期联名账户)或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定期联名账户)。
(二)业务操作卡。是指甲方用以开立及操作联名账户的银行卡,包括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三)约定支取方式。是指联名账户办理支取(舍现金支取和转账支取)时的业务处理方式,分为共同办理方式和授权办理方式。定期联名账户的支取业务办理只有共同办理方式,且必须一次金额支取账户内款项,活期联名账户则有共同办理和授权办理两种方式。
(四)共同办理方式。是指甲方在办理联名账户支取业务时,须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凭各自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到联名账户开户地区乙方任一网点共同办理的一种方式。该方式为甲方开立联名账户时的默认支取方式。
(五)授权办理方式、是指甲方在开立联名账户时,指定其中一名或多名联名账户所有人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可凭本人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单独办理支取业务的一种方式。约定授权办理方式时还需为被授权人设置“授权支取累计限额”,用于控制被授权人办理支取业务的最高额度,可以设置为大于账户余额。选择授权办理方式,甲方仍可通过共同办理方式办理支取业务.
(六)账户资金共有方式。是指甲方在开立联名账户时,约定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对联名账户内资金的拥有形式及占有份额,这是纠纷发生时联名账户资金的处理依据,分为平均分配形式和设定比例形式,若为设定比例形式,还须明确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占有账户内实际资金的份额。
三、联名账户申请开立
(一)甲方在开立个人联名账产前已经阅读并明白适用于甲方所开立账户的条款(包括理财金账户章程、灵通卡章程),并同意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二)甲方各联名账户申请人需向乙方提供全体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欺诈、需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甲方还需提供本人在本地区已开立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作为联名账户的业务操作卡,该卡之密码即为联名账户之操作密码。
(三)甲方需共同填写《个人联名账户开户(变更)申请书》,选择“开户”业务类型及约定联名账户所有人人数、联名账户种类、币种、支取业务方式、账户资金共有方式、被授权人及授权支取累计限额等内容。
四、联名账户申请变更
活期联名账户的联名账户所有人可对协议部分约定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需变更协议时,须持全体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各业务操作卡和卡密码共同到联名账户开户地区乙方任一网点填写《个人联名账户开户(变更)申请书》,选择“变更”业务类型,可变更内容包括“约定支取方式”、“授权支取累计限额”等。
五、联名账户的存取款
(一)甲方通过乙方办理联名账户的存/取款。甲方办理活期联名账户的存款时,可凭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按照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存款流程通过乙方任一网点、电子银行单独办理;办理联名账户支取时,如为共同办理方式,需甲方凭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到联名账户开户地区乙方任一网点共同办理.如为授权办理方式,则被授权人凭本人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在授权支取累计限额内通过乙方任一网点单独办理,被授权人还可在其业务操作卡开卡地区通过乙方ATM等自助设备单独办理从联名账户往该业务操作卡的转账支取业务。若被授权人的业务操作卡为乙方电子银行注册卡,还可通过乙方电子银行渠道以转账方式单独办理联名账户的支取业务。
(二)对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存/取款业务,须出示存/取款人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允许一人代理多人),还须同时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活期联名账户能办理异地存款业务,选择了授权办理方式的活期联名账户还可办理并地取款业务。甲方办理上述业务时须按存款金额0.5%,或按取款金额1%,,最低1元,最高50元向己方支付手续费。
六、联名账户查询
甲方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可凭本人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通过己方网点、电子银行和自助设备渠道单独办理联名账户的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七、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的挂失/解挂
甲方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的挂失/解挂,按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c时代的挂失/解挂流程办理。若某联名账户所有人办理了业务操作卡的挂失业务,不影响业务操作卡正常的其他联名账户所有人可单独办理的联名账户业务,如查询、活期账户下的存款和授权办理方式下的支取业务(支取业务办理限被授权人)。
八、联名账户销户
甲方办理联名胀户销户时,需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凭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在联名账户开户地区己方任一网点共同办理。对销户支取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大额业务,以及定期联名账户提前销户,应出示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甲方联名账户正式销户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
九、若甲方某一联名账户所有人的业务操作卡签订了乙方“余额变动提醒”或“个人综合对账”服务协议,别乙方自动向该客户提供联名账户的余额变动提醒或综合对账服务。
十、联名账户的账户服务费为每年20元,乙方在甲方开立联名账户时收取首年的账户服务费,以后每年的账户服务费乙方将以首年的年费收取日为参照基础从甲方联名账户中按年扣收。甲方办理联名账户销户,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账户服务费。若甲方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服务费,乙方将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十一、对联名账户计结息,冻结,解冻,扣划等业务厦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乙方业务规则办理。甲方同意并知悉;如因联名账户所有人中的一人或多人涉及经济纠纷或诉讼。导致有关机关查询、冻结,扣划账户的款项。其他联名账户所有人不能因此向己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乙方应依法为甲方开立的个人联名账户存款信息和有关资料保密。除国家法律规定外。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但如果有权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联名账户所有人中的任一人的存款信息进行查询。乙方有权提供联名账户的相关信息。如甲方违规使用个人联名账户。乙方有权停止其使用个人联名账户。
十三、甲方在乙方开立个人联名账户后,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应妥善保管各自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由于甲方自身原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没有义务替甲方保管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本协议共一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1、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应使用乙方统一印制的协议凭证,凡其他非正式协议均属无效协议。
2、甲方如对本协议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乙方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