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1一、现状分析
通过联合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突击检查,**县保健食品市场逐步得到规范,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概而言之,一是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若隐若现、虚假夸大宣传广告时有发生、消费者盲目跟随成风;二是监管法规不够完善、管理模式仍不成熟、保健食品市场还不规范。究其原因有:
1、审批与监督脱节,出现监管真空。一是保健食品注册审批与监督脱节。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式审查及受理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注册;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既不要审查,更不存在审批,对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又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这种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纵向断层,审批注册与市场监管横向脱节的监管体制,严重制约着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二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脱节。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来看,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权仅限于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审批权,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出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审批的不监测,监测的不审批”的尴尬状况。
2、监测与处罚掉链,引发监管短路。《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规定,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并将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的,填写《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移送通知书》移送同级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实际工作中,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往往是雾里看花等其他因素,给一些广告违法分子有机可乘。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与处罚部门这种“监测的不处罚,处罚的不监测”状况,必然导致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禁止受牵制、处理受限制。
3、职能与责任移位,诱发责权扯皮。“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是我国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则。而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与监管,广告审批和监测与处罚等权责却不符合该通则。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权却在各级卫生等相关部门。*健食品广告审批权在省级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工作又在市、县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权又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种监管模式容易导致部门之间工作上的互相扯皮,一旦发生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就比较复杂。
4、法律法规标准不统一,导致执行艰难。现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所明确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在各自环节的监管工作中,所执行的法律依据各不相同,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质监部门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则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些法律标准不一,如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按照《产品质量法》,要处以货值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三倍的罚款;按照《商标法》,则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处以非法所得的一至三倍罚款。具体处罚时,涉及到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等多环节、多部门,执行时有异议,落实时难到位。
5、部门与部门失衡,致使牵头乏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按照“三句话”职能要求,其主要内容是对各职能部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进行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目前,无任是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单位资历,还基础设施、经费投入、人员数量等诸多方面,作为保健食品监管牵头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工商、质监等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相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显然是级别低、职能虚、资历浅、基础弱、投入少、队伍小,牵头部门与监管职能部门之间基础条件明显失衡,必然制约牵头工作的开展。
二、对策思考
针对目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我们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如前所述,目前用于规范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xx年7月1日施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6月1日实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施行)。这些法规是在不同的时期制定的,相互之间有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
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由卫生部门查处。但目前出现的新动向已经使法律严重滞后。比如,《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食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按第四十九条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查处,但在说明书中添加只有药品才具有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超出审批范围的,就不一定适用该法。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也可以按20xx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药品管理法》由药监部门处罚。药监部门处罚时往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或第三款第二项。但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指的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其中哪些情形属于“冒充”呢?而且更重要的是处罚依据的第七十八条规定必须载明药检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药检机构却无检验食品的法律依据,也没有检验标准。所以,很多情况下,部分地区药监部门绕开此条,依据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来查处,但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又必须是药品。
再比如,对保健食品在宣传中涉及药品的处理,可依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来管理。《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十三条对此也作出规定,但因为没有法律责任的规定,药监部门却难以处罚。
所以,必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适应当前的市场状况,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严厉打击这些违法行为。
2、加强相关各部门的协作。
在国家目前暂不能理顺监管体制大环境下,结合实际,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除了上面提到的卫生、药监,还涉及到工商、质监、公安、广电等部门。管理的部门越多,链条越长,就越有可能在工作中产生推诿、扯皮、相互踢皮球等现象。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建立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突破条块分割的藩篱。目前,国家已经在布置,在药监部门设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但从实践来看,光有协调机构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合理完善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对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也可以采取在打击违法过程中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各自的分工和任务,开展专项治理等等。
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违法分子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某种原因就是钻了政府监管不到位 ……此处隐藏16304个字……增长空间很大。一二线城市的消费者虽然是占比最高的,但不断向三四线城市下沉的趋势。
消费者画像-地域分布
销售额占比排名前三: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其中广东最爱吃月饼,江浙地区爱吃饼干、巧克力、糕点。
同时,西藏、甘肃、青海等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增速偏高,市场潜力巨大。
移动趋势– 发展概况
休闲零食行业进入移动趋势时代,移动端销售额迅猛增长。20xx年10月移动端渗透率首次突破50%,截至9月,移动端渗透率已接近70%。
通过移动端浏览零食的人数于早前20xx年4月首次超过了PC端,而成交人数于20xx年8月突破50%。
移动趋势-分品类发展概况
分品类来看,肉干鱼干的移动渗透率较高,而坚果炒货的移动端渗透率较低。
移动趋势-分人群发展概况
分人群来看,移动端从女性和年轻人群开始发力
不同网购深度和消费档次的消费者对于移动端的接受程度差异不大,深度用户和基础消费者移动端渗透率略高于其他人群
移动趋势-分地区发展状况
分省份来看,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无线端销售额占比普遍较高,可见经济落后地区有望通过移动电商实现跨越式发展。
经营建议
休闲零食作为发展较成熟的品类,近年移动端的成交比例不断提升,商家应抓住移动电商的机会。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购物行为相较PC端有较大的变化,商家的经营策略需做针对性的调整。
年轻人已经成为休闲零食的主力消费人群,并且其占比还在不断上升,商家应重点关注这类用户,开发更受年轻人喜欢的零食品类。
健康化是休闲零食行业发展的一大趋势,商家需顺应这一趋势,推出更多健康类的零食。休闲零食是一种持续消费的商品,商家应做好老用户的维护,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13一、食品安全定义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二、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现状
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人口大国、食品生产消费大国,但食品产业的规模化、组织化、规范化水平和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完善程度还都较低。食品工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数量巨大。种植养殖环节也是小、散问题突出。生产经营者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给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虽然说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总体上还可以,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不可忽视。许多不法商人为了谋取暴利,置道德法律于不顾,弃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罔视食品安全问题,做出了令人深恶痛绝的行为。从苏丹红染色剂到“漂白”蘑菇,到人造化学鸡蛋,到“三鹿”奶粉,到地沟油,到染色馒头,到……
食品安全方面频频出问题,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造成了
严重的危害,一次次的警钟响起,不得不让我们对此深思!
未经漂白的蘑菇
含有“苏丹红”的红心鸭蛋经硫磺漂白过的蘑菇通过回收过期馒头进行染色的
“染色馒头”
三、食品安全事件原因分析
1、食品产业发展很快,但门槛低、分布散、规模小的状况短期内难以完全改变,严重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一些偏远的地方食品加工的条件落后,初始投入资金不足,条件简陋,环境卫生安全没有得到解决。同时,为了降低成本,扩大利润走人歧途。为了降低成本,他们用化学原料“制造”鸡蛋,使用便宜的地沟油,为了吸引消费者,增加利润,他们用苏丹红做红心鸭蛋……
2、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那些违法者做出这样的行为与他们的道德素质不无关系。之所以会做出违反道德法律的行为,是因为这些人的道德法律素养不够,甚至可以说是匮乏,从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当前我国社会对道德法律方面教育的不足。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财富迅速积累,人们的财富在增加,但与此同时,人们对财富的追求也在增加。尤其是一直以来,人们片面地追求物质生活,“有钱便有了一切”、“结婚要有钱、有房、有车”等社会现象的影响,人们的精神生活越发苍白。贫富不均现象的刺激,对金钱的欲念超越了道德法律,于是乎,有些人便置道德法律于不顾,做出违法的行为。
3、相对于食品产业的高速发展和食品消费结构的快速转变,安全监管能力未能及时跟上。说实话,我国是食品安全监督还不到位,制度还不完善。像“三鹿”奶粉事件之前的免检制度虽然是为了激励企业,但不完善的制度终究会酿成祸患。有些地方的监督人员甚至是利用手中的职权和违法犯罪的企业狼狈为奸,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危害,
也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带来了更加严重的挑战。
4、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本不高,惩戒威慑力度仍需加大。我国对食品安全方面的惩罚不严,打击力度不够。低犯罪成本更是诱使犯罪的致命的诱惑,犯了法被抓到惩罚小,没被抓到利润巨大,无怪乎人们会对此趋之若鹜。
四、解决方案
1、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2、切实提高企业诚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监管的能力、监管机构是否健康运行关系到了监管是否行之有效。
4、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5、建立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食品安全问题事涉敏感,要健全与媒体的联络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支持和引导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公众科学消费意识和识假辨假、防范风险能力,使每个消费者同时也是一名监督者。积极鼓励举报,落实对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
五、总结
总而言之,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不容乐观,我们生态谷科技有限公司刚刚起步,各项设施还不够完善,更需充分提高监管能力,完善监管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做好监督检验工作,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从而有效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