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调查报告

时间:2024-07-11 21:27:48
家庭暴力调查报告

家庭暴力调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庭暴力调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庭暴力调查报告1

家,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温馨的字眼。而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家庭的和谐与文明也在日渐形成,但家庭暴力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而且时有发生。家庭暴力作为一个社会公害,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每个家庭的稳定和安宁,这是与现代文明社会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的。本人从事妇联工作以来,经常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诉案子,我从所接触的家庭暴力案例进行综合的分析,对当前的家庭暴力基本现状、产生原因和主要对策等方面也进行客观的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和现状

xx妇联余20xx年9月在所辖社区开展了家庭暴力调查,发放调查问卷50份,全部收回,合格率为90%。

(一)家庭暴力表现形式

家庭暴力中,遭受侵害的90%为女性,在调查中,发现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丈夫有外遇,用暴力逼迫妻子离婚;

(2)夫妻下岗,经济压力大,殴妻发泄苦闷;

(3)丈夫赌博、酗酒引起家庭暴力;

(4)丈夫自私、多疑。

(二)家庭暴力现状

从20xx年以来我区妇联信访案件有50余件次,其中出现明显家庭暴力的有17件次。

1、从投诉群体来看,以无业妇女、外来妇女为多。而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大工程企业单位工作的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是极少出现。

2、从年龄结构上来看,以35-55岁年龄段的妇女人群为多。其实这个年龄段的家庭也是正好处于婚姻的动荡期,很多因素造成家庭的不稳定。

3、从文化层次上来看,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学历在高中以下占81%。由于自身的修养低在家庭中处于劣势,又因为自身学历低,在处理家庭纠纷矛盾过程中缺乏一种合理的方式方法。

4、从家庭暴力情节上来看,暴力行为严重,影响较大。今年4月---9月妇联处理的家庭暴力案件中,**社区高焕如女士丈夫酗酒后经常遭到毒打,遍体鳞伤,严重时用菜刀将头部砍伤,缝了30多针,介入调解后丈夫总是老一套,写保证书--和好--打妻儿,反复无常。通过这些典型案例,我们看到多数施暴者轻者出言不逊、拳打脚踢,重者棍棒铁器相加,特别是男性在酒后出手更是没轻没重,使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害。日常接访中发现,每年都有100%的家庭暴力造成了轻微伤,而造成了轻伤害的10年2例、11年4例、12年3例;造成了重伤害的10年1例、11年1例、12年3例。但因家庭暴力一般持续时间较长,造成的伤害也是多年持续不断的。

5、从参与者上来看,家庭暴力施暴者更宽泛,大多文化素质较低,76%只有高中以下文化水平,以个体经营者、工人居多,其中不乏无固定职业人员;但近年来高学历层次家庭中的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文化素质、知识水平都较高,国家干部、公司管理人员,这些人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近三年的接访情况看,在虐妻的丈夫中,受过大专以上高等教育的占到了18%。

6、从影响上来看,家庭暴力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以致兴趣减弱、胆小怕事、学习和工作能力下降,同时给孩子许多负面影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进而影响整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成为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任何家庭暴力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只有对家庭暴力现象进行综合的分析与判断,才能够为这些受家庭暴力所害的家庭成员提供各方面的帮助。

1、历史原因

受传统的文化因素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文化对当今的家庭观念还是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人们的头脑意识中,父权和夫权的思想还有很大的市场。

2、社会原因

受"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简单地把它归为家庭纠纷,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在接访中,我们发现有80%的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直接报110或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还有的妇女到妇联寻求帮助,处理方法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行为,而使众多受害人投诉无门。

社会舆论在法制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应该,谁也管不着,打也没人管,因此,把老婆作为发泄的工具。而妇女这个弱势群体,在遭受家庭暴力后,65%的妇女怕被人笑话、瞧不起等,使她们只能忍气吞声,不能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帮助。

3、经济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看,74.5%的女性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致使其过分依赖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丈夫,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内在地决定了家庭暴力的实施。

4、妇女自身原因

家庭暴力是男性对女性人权的侵犯,由于妇女自身素质、文化水平、个性心理等原因,许多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顾虑重重,屈尊忍让,遮掩,妥协,一味迁就,自身的软弱和无知、无疑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使得施暴者心理上更占优势,胆大妄为。

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与建议

(一)宣传教育

1、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们必须注重改变传统观念、提高社会性别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长期开展普法学习和培训,举办"家庭学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面向妇女、面向家庭、面向社会,广泛宣传;通过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利用社区家长等教育平台以案说法,教育社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不断增强反家暴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通过"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等节日即时进行聚焦宣传,组织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等,进行反家庭暴力法律咨询,较好地形成反对家庭暴力、鄙视施暴者的良好氛围。

2、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我们要把反家庭暴力工作作为社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平安家庭"、"文明家庭"等家庭美德和"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并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强化对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恋观,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约束引发家庭暴力的不良行为。

(二)救助援助服务

1、法律援助。依托各社区设立妇女法律援助站,成立维权志愿者队伍,组建妇女维权法律顾问团,开通妇女 ……此处隐藏10474个字……的自身素质,逐步提高夫妻双方解决冲突的能力和技巧。杜绝家庭暴力的发展和升级。

家庭暴力调查报告6

家庭暴力泛指家庭成员及家庭的近亲属间的虐待、伤害、侮辱、遗弃以及精神折磨等。它是暴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隐蔽性、高发性,不仅危害家庭,同时又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家庭暴力不只是一般的家庭问题,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家庭暴力状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新方法,我们于4月10日开始对20个家庭暴力典型案(事)例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和现状

(一)表现形式

家庭暴力中,遭受侵害的90为女性,在调查中,发现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丈夫有外遇,用暴力逼迫妻子离婚;

(2)因生育女孩,心怀不满而实施家庭暴力;

(3)夫妻下岗,经济压力大,殴妻发泄苦闷;

(4)丈夫赌博、酗酒引起家庭暴力;

(5)丈夫自私、多疑。

(二)家庭暴力现状

1、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

由于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程度的隐蔽性,遭受暴力的女性因种种原因,不愿为外人所知,因此,在实际上,家庭暴力发生率远远比调查要高。

2、家庭暴力情节日趋严重

根据对暴力典型案(事)例进行的调查看,受害者均为妇女,施暴形式多样,手段残忍,轻者语言伤害,拳打脚踢,重者则用棍棒、匕首、铁器、剪刀等残害妇女,使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害。

3、施暴者的年龄、文化、职业构成

从年龄构成看,施暴者大多为28——50岁,其中年龄最大的为57岁。从文化构成看,施暴者大多数文化素质较低,但也有大学本科毕业的干部、科技人员和教师。从职业构成看,施暴者中农民居多,其次是工人和个体经营者,但是也有国家领导干部等。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

由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传统思想尤其是封建的婚姻道德观流敝甚远。

1、夫权思想。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

2、大男子主义。“男主外,女主内”的千古遗训一直控制着某些人的思想,在这种观念下,女性的全面发展受到抑制,自然要依附男性;男性自身也认为自己是家庭的主宰,要担起养家的重担,这种思想注定了男性在家庭中说一不二的局面。

3、重男轻女思想。在遭到丈夫的虐待案例中,由于妻子没有生育男婴或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占相当比例。

(二)社会原因

受“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简单地把它归为家庭纠纷,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1、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重视不够。在接访中,我们发现有80的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直接报110或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还有的妇女到司法部门寻求帮助,可是却被认为是一般家务事,不予过问和调解。即使处理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行为,而使众多受害人投诉无门。

2、社会舆论在法制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应该,谁也管不着,打也没人管,因此,把老婆作为发泄的工具。而妇女这个弱势群体,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又有许多后顾之忧,怕被人笑话、瞧不起等,使她们只能忍气吞声,不能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帮助。

3、我国现行法律不够完善,尚无配套措施预防、制止家庭暴力。

(1)在立法上,由于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有的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差。

(2)根据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家庭成员之间的轻微与轻伤伤害案件及虐待案均有“告诉”才处理的规定,因很多人都不去投诉,这就出现了施暴者即使在警察眼皮底下也敢为所欲为,而司法人员却不去制裁的状况。

(3)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增加了办案难度,没有确凿证据,致使执法部门难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家庭当中,当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没有第三者在场,加上有的妇女不及时到司法部门鉴定伤情,这就给取证造成了困难,而没有确凿的证据,执法部门无力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4)执法和法律援助的力度不强,缺乏执法监督机制。目前,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力度不够,执法不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打击不力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

(三)经济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看,有部分女性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致使其过分依赖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丈夫,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内在地决定了家庭暴力的实施。

(四)处理婚姻关系不够慎重,婚姻基础不牢固

发生暴力的家庭往往婚姻基础不稳固,原本婚姻质量较差,夫妻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松散或仇视状态,这为家庭暴力埋下隐患,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这种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呈上升趋势。

(五)妇女自身原因

家庭暴力是男性对女性人权的侵犯,由于妇女自身素质、文化水平、个性心理等原因,许多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顾虑重重,屈尊忍让,遮掩,妥协,一味迁就,自身的软弱和无知、无疑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使得施暴者心理上更占优势,胆大妄为。

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舆论宣传和法律支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舆论宣传作用不可低估。通过普法宣传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是提高全民道德水平、增强全社会维护女女儿童权益的主要途径。要把新《婚姻法》、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观念。对实施家族暴力、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人要敢于曝光,揭露其丑陋的灵魂,在社会上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同时执法部门对违背法律的行为,要依法严惩不怠,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

(二)健全社会法律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对妇女人身权及相关权利的保护

首先,要加强立法。要进一步完善立法体系,增加有关内容和惩治力度,使惩治对妇女暴力的法律法规更加完整、更加有力、更加具有针对性,使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证,使侵犯妇女权益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其次,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对家庭暴力实行综合治理。针对很多受害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妇女权益保障社会

(三)提高婚姻质量,争创五好文明家庭,从根本上消减家庭暴力的发生

夫妻互敬互爱是消除家庭暴力,提高婚姻质量的关键。要在全市城乡家庭中大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争创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素质,提高婚姻质量,促进家庭文明,从根本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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